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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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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员工合法生孩子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性15天护理假,给予夫妇非现场居住的男性20天护理假。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在女职工生孩子满一岁之前,所属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员工在结婚假期、产假、护理假期间上班,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该地区没有设置处理场所,可以在附近处理。1、汉中车辆管理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贡雪路1号。2、留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司法路7号留坝县公安局。3、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北开发区天汉大道北段衮雪路。电话:0916-2313246。4、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东路。5、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西苑泰和酒店西50米。6、七里村车管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七里陕南植物园旁。7、城固县车管所。地址:南一路与橙园路交叉口北150米城固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附近。8、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汉江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南150米。9、佛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堤坝街27号。10.宁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京昆高速公路香莱尔陶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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