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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
未超过追诉期的,然后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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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所谓不应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报案人来讲,没有什么特别的程序,到当初报案的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由公安干警根据情况上报决定是否需要撤案。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布无罪:(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超过追诉期限的;(3)赦免刑罚的;(4)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撤回通知的;(5)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缺少证据?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 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你说的情况不详细,所以根据我提供的刑法内容,对比一下自己的情况,就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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