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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也对未婚同居的财产作了规定...
没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就不算是夫妻,也不是婚姻关系,所以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既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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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不受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的相关规定。对于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1、《》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没有结婚证书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 2、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3、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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