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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不一定要携带离婚证,也有可能是携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的《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
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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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二婚需要离婚证,因为二婚需要证明自己现在的婚姻状况。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需要离婚证,此时离婚证相当于单身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前可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有一项是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的,对于二婚登记来说就是需要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者民政局的离婚证。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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