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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价格后不愿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买方要求后,...
不知道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这种合同可约定待卖方办妥房地产证后再办理房地产转移手续,如果是这样合同应属有效,只是附条件了;买方能否制止卖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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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拒绝配合过户,如买方在评估法律风险后及时查封房产,就能够占据主动,是战是和尽在一手把握。然而,实践中二手房纠纷案件法院对于判决强制过户还是相对谨慎,而如尚未办理完结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审批通过的可能性以及买方自身的付款能力也需提前考量,毕竟大多数法院同意强制过户的条件之一是买方需一次性备足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边打边谈,萝卜大棒一起来就成了买方的优先选择。买方可以聘请律师与卖方谈判,充分告知其违约可能的后果以及在房产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卖方继续选择违约十有八九是得不偿失的,如条件允许,买方在过户后可以予以卖方适当补偿。如能充分说明厉害,使得卖方妥协,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税费的承担。如协商不成,则按照合同约定对你方不利。如果你方不承担税费,卖方肯定不配合你们办理过户,就要产生纠纷了。如真到这种程度,你们可选择主张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因为此为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就不能主张了。如不能撤销,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策略问题,因为整个事件中买方都处于被动地位。
卖家违约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本地法院起诉维权,可以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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