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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转账记录的小姐指证能否认定嫖娼?

2024-11-09
判断卖淫嫖娼的必要证据包括: 1. 涉案人的自我陈述。在其口供中,明确指出作为嫖客,与该女性发生了性接触,并且还涉及到金钱交易的事实。 2. 警方对于案件的抓捕过程记录。这可以通过当时在场的执法人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提供证言来实现。但需要注意的是,此项对卖淫嫖娼的犯罪嫌疑人并不适用。 此外,留在现场的相关物品等其他证据也能够成为证明卖淫嫖娼事件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该法的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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