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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收缴公章和营业执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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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销。 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要的,分公司要注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注销登记: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因其他原因关闭、撤销、宣告破产或者终止营业的,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务清理完成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收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并通知开户银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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