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实务中,一般是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借贷的用途,适用于一般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仅是用于...
实务中,一般是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借贷的用途,适用于一般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仅是用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务中,一般是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借贷的用途,适用于一般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仅是用于一般个人消费,那么借贷成立,在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的形式下或有其他明确证据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对方偿还;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离婚时不用偿还。
实务中,一般是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借贷的用途,适用于一般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仅是用于一般个人消费,那么借贷成立,在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的形式下或有其他明确证据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对方偿还;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离婚时不用偿还。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是可以凭借手上的借条起诉债务人,来追回欠款的。只要借条的内容足以证明借款事实,一般债权人都可能会胜诉。不过,如果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时并没有打下借条或其它书面形式的借款协议,那么债务人就需要收集其它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