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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足一年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多次领取后,还能否再次领取与缴费年限和已经领取的期数相关。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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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只要你满足失业保险的接受条件,就没有接受次数的限制。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支付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登记未因意愿中断就业,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费。
失业金的领取次数,没有规定,只是规定了领取的最长时限。对于最长时间的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我国,没有明确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只要被保险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被清除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综上所述,一个人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缴纳时间将被清除并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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