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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老板跑了,建议你们收集老板的身份信息,然后申请劳动仲裁。2、收集老板的财产信息,然后申请财产保全,有助于你们要工资。3、抓紧向当地劳动...
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主张公司偿还货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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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只证据收集充分,还是有希望胜诉的。只要法院判您胜诉,如果对方还是不肯给钱的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就会被执行用来还您和工友的工资,直到还干净为止。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收集证据的过程可能会很繁琐,建议您委托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律师来代理。可以为您提供比较清晰的方向。考虑到律师费问题的话可以采用欠款金额抽成的方式给付,通俗点说就是,直到律师帮您讨回全部债款之后,才用欠款的一部分来抵律师费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常见的有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建议您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只证据收集充分,还是有希望胜诉的。只要法院判您胜诉,如果对方还是不肯给钱的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就会被执行用来还您和工友的工资,直到还干净为止。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收集证据的过程可能会很繁琐,建议您委托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律师来代理。可以为您提供比较清晰的方向。考虑到律师费问题的话可以采用欠款金额抽成的方式给付,通俗点说就是,直到律师帮您讨回全部债款之后,才用欠款的一部分来抵律师费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常见的有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但是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打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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