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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注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只需要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二、股东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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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设立分公司,要向分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营业执照拿到后,再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不需要在本地税务机关备案的 分公司与公司在同一行政区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提供的资料 1、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2、总公司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4、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四份; 5、总公司的成立分公司的决定和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原件(需盖公章及全体股东签名); 6、总公司的验资报告4份(需加盖公章)和章程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7、总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8、分公司负责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及简历1份;
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北京)+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字号+行业特点+(北京)+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 拟设公司名称,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外资企业注册需要的材料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 1.拟设公司名称; 2.全体投资方的中英文名称及出资比例; 3.投资方开业证明复印件 4.《委托书》需全体股东签字(1份原件) 5.注册地址在哪个区; 6.注册资金多少万;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公司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核准 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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