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
一般情况下第三次不会不判离。如果第三次还是不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能是判定能否离婚成功的决定因素,而是要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相反,认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离。法院判离婚并不是说起诉离婚的次数多就会判决离婚的,而是需要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