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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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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就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所得财产,离婚时才会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评估价值相应的补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市场价(可由房屋评估机构作出评估)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屋价款。
房产婚前婚后的分割,有下面几种情形: 1、无论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3、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4、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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