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1、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如果公司因此依法与员工解约的,不要支付赔偿金,但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迁移是公司的事。跟员工的合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过去是没有赔偿的,但前提必须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公司什么样的举措,劳动合同里没有这样的说明也没有必要担心。所以建议解除劳动合同就行,这也不算违约,不需要赔偿。工作的选择性是双向的,如果用人单位有变动,员工也会根据这个变动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重新衡量自己的选择。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没有想法或者协商的意思,可以直接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反合同。法律意识上的看法也是围绕双方合同的,任何合同里面也没有这么一条规定。所以你的想法不受合同的约束范围,可以实现。请问,还有疑惑吗?如没有,请采纳。
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的,劳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公司搬迁异地应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按法律规定,公司可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应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但前提是公司提出解除。如你主动解除,显然是无法律依据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6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