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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召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可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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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代表处纳税收入的确定 1.自营贸易免税 常驻代表机构仅为其总机构从事自营贸易进行联络洽谈,搜集商情资料等准备性、辅助性活动,由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直接签定商品贸易合同,并且能够提供总机构与中国境内制造厂家签定的购买商品合同以及总机构将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其取得的商品进销差价收入及其他收入可免予征税。 2.总机构与代表处共同从事一项代理业务,应纳税所得的确定 常驻代表机构能够提供有关资料、凭证,证明其在一项代理业务中,有一部分业务是由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进行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暂按其收入的50%核定在中国应申报纳税的金额。 3.广告代理业务的特殊规定 从事广告代理的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代理业务,如果合同、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服务费金额,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实际取得的数额,可暂按合同、协议的成交额的15%作为该代表机构应取得的收入额。 应列入代表机构经费的各项费用 1.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 (1)工资、薪金、津贴、福利费(2)物品采购费(3)通讯费(4)差旅费 (5)房租(6)设备租赁费(7)交通费(8)交际费 注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应提供总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字证明文件。 2.驻华机构为总机构垫付的如下费用: (1)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 (2)国外样品运往中国发生的在中国境内的仓储费用、报关费用; (3)总机构来华人员访问聘请的翻译费用; (4)总机构为中国某个项目投标,而由代表处支付的购买标书的费用; (5)总机构代表团来华进行以商务洽谈或签定合同为目的的访问, 由代表机构代垫的各项费用。 3.代表机构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得冲减经费支出额。 准予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居间介绍等业务所取得的回扣收入,如果合同中载明该项收入是由常驻代表机构与中国国内企业分别收取的,并且能够提供有关单据、凭证,其支付给中国国内企业的回扣收入,可准其在计算交纳所得税前列支。 2.常驻代表机构为总机构代垫的下列费用: (1)总机构邀请访问,由常驻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人员费用; (2)总机构组织的代表团访华,有常驻代表机构垫付的该代表团人员在华食、宿费用、交通费以及交际应酬费用。但不包括为来华从事商务洽谈或签定合同等代表团所垫付的上述费用; (3)总机构在华举办大型展览,有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布展费用、样品的关税、境内运输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4)总机构组织在华召开与商务洽谈或签定贸易合同无关的研讨会,由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会议场地的租金; (5)总机构为对华销售某些特殊商品,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需进行注册登记,而由代表机构代制造商垫付的登记费用及驻华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司垫付的广告宣传费,如能提供制造商等偿还垫付费用的证明文件,可不作为代表机构的费用; (6)总机构与中国有关部门签定合同,因违约而发生的由代表机构垫付的贸易赔款; (7)总机构为在华提供劳务服务而运进我国境内的工具等,由其驻华机构垫付的在海关交付的押金和保证金。 3.代表机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可不列入经费支出。
一、报价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二、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三、付款方式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四、备货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五、包装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六、通关手续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七、装船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八、运输保险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2)附加险别。九、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十、结汇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国际贸易风险有哪些: 1)进口国的局势是否稳定,政策是否变动;(是否拒收,调高进口税,是否提高质量标准等) 2)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是否出现大的变化,足以影响已定合同的履行 3)进口商银行的实力 4)汇率的变动;(升值对出口不利,而对进口有利,贬值则反之) 5)出口商在履约过程中,在质量,交货期,数量的控制能力(这是出口人的日常主要工作) 6)运输过程的风险。(战争,海盗,油价上涨,港口罢工等意外因素) 7)出口国对出口商品政策的可能改变。(特别是退税率的变化,调高有利,降低不利) 8)结汇单证的准备(在LC条件下是否单证完全相符)以上风险,有的是可控的,比如商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有的是要靠出口商的。不可控的,就只能尽人事,顺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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