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审查行政机关。法院发现行政机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具体行政行为中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
对案件事实间接审查,即对事实证据进行审查时,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意义上认为,行政监督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其是否合法。行政审查是对于行政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审批、罚款等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审核该行政机关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监督作用,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资格、程序和适用
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是由于实践中,有些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越位、错位等规定造成的。规范性文件也被称为“红头文件”,行政诉讼法规可以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申请规范性文件审查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对规范性文件可以从制定机关是否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等方面进行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