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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额外的费用实际上已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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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过错原则。此理论以法国为典型代表。公务过错是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拜勒铁诉戒严司令案后,通过例形成的独特的公务过错理论。在该案中,明确指出“划分公务员过失与公务机关过失实质上就等同于划分两者的责任,在正确的司法方针范围内,公务员过失应由其行为人自己承担,不合时宜或不正确地让公务员承担责任的过失就是公务机关的过失。”
1、在国家赔偿案件一般情况下需要国家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不存在侵权行为的举证,但是对于赔偿请求人所造成的伤害,符合赔偿的相应证明都需要赔偿请求人进行举证。 2、《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在质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有权委托代理人, 提出回避申请,提供证据,申请查阅、复制本案质证材料,进行陈述、质询、申辩,并应当 依法行使质证权利,遵守质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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