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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是不需要定期年检的。如果有年检的需要,税务局会发通知的。但是,如果单位有税务登记事项发生了变更,就必须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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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每套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与副本项目、内容应填写一致。证内项目、内容按以下要求填写: 1、企业名称: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全称; 2、右上方字、号,填写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加挂国标6位行政区域码作为附码; 3、企业类别: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4、经营范围: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资本额; 6、有效期限:指发证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7、发证机关: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规定不需要发放税务登记证书外,纳税人办理银行开户、减税申请、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书。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公开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并由税务机关核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时,发行的登记证明书。也称为税务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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