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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民政局一次性完成离婚手续?

2024-12-13
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当事人双方若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已妥善协商解决财产分配、负债承担、子女抚养等事项,即可签署离婚协议。在办理这些手续时,需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及签署完整的离婚协议书。之后,他们可选择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表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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