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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作起诉状和证据清单。 起诉前,必须制作起诉书和证据清单。一般来说,有些被告(包括第三者)需要起诉书的复印件。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
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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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分数一样。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法院设置立案庭,多数法院会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会对你的起诉状及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缴费法院审查后,准予立案的,会出具准予立案通知书并制作缴费单,当事人拿到缴费单后,可前往指定银行缴费(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到法院换取正式票据。 4.等待开庭通知缴费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来讲法院出具立案通知书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即按撤诉处理),立案庭法官会根据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分类,然后移交到审判庭,审判庭内勤人员会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院手中,承办法院安排开庭审判。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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