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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认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为6个月,但房地产案件的最长时效不超过20年。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中并没有时效的概念,准确的应当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方便表述,我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分为一般起诉期限和特殊起诉期限,归纳如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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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为两年。两年内未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不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财务安全和有害后果的,起诉期限为五年。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请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请再审,申请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请再审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请再审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六、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申请再审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再审诉讼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要求再审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八、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九、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03月10日 (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8号 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三条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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