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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亡甲、乙...
1、协议只要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就具有效力,你所签的应该是一份承诺书,具法律效力。2、本案中,对方客户收了车,并未出现你所承诺的客户不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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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天气 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机动车牌号车型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 a: b: 事故形态: a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向行驶,b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向行驶, 因,致使a车部位与b车 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不需要保险理赔的,由方当场赔偿方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完结此案。 □2、事故各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持本《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马上或在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等理赔事宜。 当事人签名a:当事人签名b: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备注:1、本协议书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所谓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失,且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生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依照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建筑合同范本。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建筑合同范本。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签名)承包人:_______(签名)合同订立时间:xx年4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
从民法理论来看,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产生一种侵权之债,双方当事人形成某种赔偿法律关系。就该起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被侵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侵害人则负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但这种赔偿责任是不确定的,当事人往往在过错大小、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争议。从法律性质上看,当事人形成的这种赔偿法律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完全处于自然人私权领域范畴,当事人可以平等、自愿协商,来处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之协议,可视为双方处置自己权利义务,以解决赔偿争端的契约,一经签订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因事故产生的侵权之债,即转化为合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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