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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
股东会是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行使职权。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只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就可以,但对于像“股东会会议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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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询问管理层(总经理)个人不明确的问题。2、董事会(如有)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进行改选,直至法定代表人更换。3、您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您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您可以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和会议记录。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行使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前款规定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股东表决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无明确规定是按实缴出资比例还是按认缴出资比例。因此,公司章程或股东在表决前需要确定。依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知情权分为主动行使和被动行使。《中国公司法》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如下: 首先,通过书面申请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说明查询目的。公司15天内未回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回复股东,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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