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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因此,属于刑罚的一种。管制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犯罪行...
缓刑不能取代管制刑。刑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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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罚功能上,缓刑包容了管制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停原判刑罚不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未发生法定违法犯罪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制度。第一,在期限上,缓刑的考试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五年以下,而控制刑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两者有包容关系。第二,在制度上,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你应该报告你的活动。;应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批准。两者在执行制度上基本相同。第三,在要求上,缓刑要求犯罪分子不被拘留,不再危害社会。本质上,控制也要有这个要求,否则不能判处控制刑,两者之间没有冲突。
人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适用缓刑的对象,刑罚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规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虽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缓刑。 1、缓刑的禁止性条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会危害性较大。 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这种特定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必须是犯罪情节不很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现。 3、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标的宗旨,同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际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趋势或再犯罪的可能性。
可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只要社会危害性较小,就可以判管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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