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
中国的刑罚包括五种主要刑罚和三种附加刑罚。主要刑罚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作为刑法的主要刑罚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这样规定,是因为拘役是一种轻刑,刑期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如果刑期太长,就失去了轻刑的意义,且会与有期徒刑相混同;如果刑期太短,又较难起到惩罚和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且容易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行政拘留相混同。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以上就是对管制拘役的期限介绍,需要注意虽然同是刑事处罚,但管制与拘役之间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实践中,要是在判刑之前就先行被羁押了的话,如果日后被判管制,那羁押一日可以折抵管制二日,但如果是被判拘役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可以折抵拘役一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