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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监督程序的提起对执行有哪些影响

2022-10-24
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裁定不停止执行;情况紧急的,但判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七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应当写明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的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执行中止。依据,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但按照再审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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