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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家庭主要成员组成的自然户(包括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多栋房屋且多栋房屋均在红线内需要拆迁的,认定其一栋为合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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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补偿,但各地区县拆迁补偿政策标准不一。以下是江北农村征地补偿: 政府征地公告生效之日前,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再婚需满三年)、子女、子女的配偶及子女为城镇居民户口,在他处确无住房并长期与住房安置对象居住在征地范围内,且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待遇的,经安置方审核同意后与住房安置对象合并安置,并按下列情形分类办理: (一)配偶 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征地时砖墙(条石)预制盖补偿价格购买3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30平方米/人。 (二)子女 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购买2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20平方米/人。 (三)子女的配偶及子女 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综合造价购买20平方米住房,因户型设计限制,超过规定的面积部分按货币安置价格购买;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10平方米/人。
1、按照现行法律,承租人不具有对公房的永久使用权.2、按新合同如到期,承租人如要续租要提前一月向房管局和合约第三方申请(这并不奇怪,和维修方(管理方)是有关系的呀. 3、因为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原1986年的合约计算已经超过20年了,所以无效.公房承租人是不可以对所租公房进行买卖的,希望专家具体解释国家关于公房租赁的规定.另像这样的合同你可以签的,一旦公房拆迁或改造,失去了房屋实体或实体变更,合约也就不存在或自然失效了,就算有房管局所谓会给我们解决住房的承诺,我们也是非常担心的。作为弱势群体,你们可要求将房管的承诺作为补充条款而加入到前述的合约中.当然这可能需要与出租方进行协商。所以你迫切希望专家们为你们出具国家在这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或条例以利于我们有据可循,切实保障我们的权益。
无证房屋拆迁可能会有补偿补偿。因为: 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2、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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