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具结悔过、罚款、拘留5种民事拘传是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条件是:①被告必须到庭而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如果传唤不到的话,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传。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法解释等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拘传应当由案件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县级以上公安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拘传证》上应载明被拘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工作单位、案由、接受讯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拘传的理由。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 3、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执行拘传的公安或者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诸如警棍、警绳、手铐等戒具,强制到案。 4、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 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其法律渊源是刑事诉讼法第50条。 拘传的特点是: (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在实践中,拘传一般是在传唤以后采用的,即当传唤以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时,才使用拘传。所谓正当理由指被传唤人患有重病、出门在外或因不可抗的理由被阻断交通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二是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的原因,如遇到自然灾害或患重病等无法到案的情况,都不应采取拘传的方法。采取拘传只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拘传的时候,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传唤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传唤通知书》及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证明侦查人员身份、执行讯问任务的证明信。 传唤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传唤、拘传所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犯罪嫌疑人。
你咨询的没正当理由派出所可以强制拘传吗这个一般没有证据,一般不会传唤。 2、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