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所就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企业、单位等收到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书后,如果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以提交延期听证申请书申请延期,具体原因根据企业、单位申请为准。根据规定,听证组织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听证,但只能延期一次。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原因: (1)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 (2)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织机关认为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行政处罚超过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延期。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停或者分期缴纳。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如行政机关已经确定举行听证,则应当在听证的七天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如受害人。为保证听证的有效性,听证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到达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 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公民可以参加旁听。新闻记者可以采访。 4、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这种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全面性。受处的当事人认为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其回避。 5、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自已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所以说,听证费并不像我们提起民事诉讼那样相关的费用还要自己承担的。只不过,大家需要了解也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以要求听证的,同时听证是建立在大家对行政处罚有争议,自己还有所申辩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认为没有召开听证会的要求,听证也不是必须要进行的。但是,工作人员必须要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听证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