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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实婚姻的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事实婚姻关系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况下,就算重婚罪。 2、事实重婚罪分为...
【法律意见】 1、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2、《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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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法律效力,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违法的。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婚姻与合法登记的婚姻相比,本质上是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有条件认可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关系,产生了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一是男女同居(即男女双方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时已具备结婚的实质性要求。
法院在认定事实重婚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重婚罪的事实婚姻条件包括:双方或者一方已经与第三方结婚登记;双方或者一方以夫妻名义与第三方结婚;双方或者一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与第三方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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