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应当可以;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收诉讼费的,而且已经立案,为何要撤呢? 建议不要撤诉,理由如下: 1.对被告人进...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准许原告撤诉。撤诉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依法行使诉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我单位诉xxx银行xx市××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_______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xx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20××年××月××日,在区政府_________参加下,由区政府_______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20××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流程 一、刑事部分 审判长宣布开庭,宣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等;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等),同时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到相关文书的情况。 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审判长指示,有时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但宣读后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再审理民事部分)。 2、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 4、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发表辩论意见。 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从具体的司法解释来看,最高院《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撤诉后能否在起诉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4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