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违约终止情形有: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呢?大体有四种。,下面在本文就仓储合同保管人和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以及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内容为您一一介绍。
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