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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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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产生违约罚息。 当然一次的违约行为,并不能证明是一个不守信用的人,以后注意及时还款就行了。银行也不会过于追究的。 其实所谓的黑名单,是指连续几期拖欠银行欠款不还。这样会严重影响信用记录。 因为信用记录都是记录在央行的数据库中的,每个银行都可以对其进行查询。这样,要是的信用记录不好的话,会对将来的就业和贷款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可将事发经过补充完整,以便为你提供答复。
信用卡欠款六千多,有可能会被的,但不会抓你的。 1、如果是银行向提起民事诉讼的,则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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