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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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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的内容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处罚标准内从重处罚;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量刑标准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4、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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