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检察机关监督撤案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的决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2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