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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电话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七、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197条)使用伪造。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应予追诉。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3,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五、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2款)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文件的;2,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诈骗罪分为一;2、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骗取信用证的;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六、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196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2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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