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进行处理的一种方式,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任何不违法的处理.因此是不需要其他人包括子女来签名同意的...
老人有其他生活来源——有其他儿女、有退休金等等——就可以。就算没有,也只会部分无效,不会全部被推翻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选择录像立遗嘱,但是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立遗嘱人没有签字遗嘱不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但代书遗嘱由遗嘱人签字的才能表明所立的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