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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
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第二十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工作:(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再次鉴定;(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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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向统筹地区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rr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伤残等级由哪个部门鉴定、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rr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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