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执行的费用由执行人员承担,若是申请方如果自愿的话也可以由申请方支付。被执行人若是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于判决书,裁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件中所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的,除非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费。1、交纳的标准(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2、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3、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程序的设置其目的在于保护和实现债权人的私权,与国家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它是执行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而实施的强制执行行为,是国家执行机构对债务人施以强制力且一般情况下皆因债务人的不自觉履行义务所致。所以,在这之中所生的执行费用,当然不能象刑事诉讼那样由国家财政负担。我国《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条及《关于收费办法的补充规定》第2条都明确规定了由被执行人负担的原则。 强制执行的费用虽然应由被申请人(债务人)负担,但是由于这项费用是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首先就应支出的,如执行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后,即产生因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而支出的差旅费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是保证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因而,法律也规定应由债权人先代为预交。所以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但是在申请时由被申请人预付。
你好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