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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
1、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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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2、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的,由法院受理,公司拖欠员工债务是第一顺序的清偿对象。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果老板逃跑,法院将缺乏审判,然后拍卖他的资产作为偿还债务。3、公司未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拖欠工资或者其他费用的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重组债务人,或者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倒闭老板跑了的,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清算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但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
公司倒闭的老板逃跑了,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 第十条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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