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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
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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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转让需要到房所在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二手房买卖合同。如需抵押贷款,还需与银行联系。请注意二手房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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