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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就是第一大股东吗:是的。 2、有什么区别:理论上来说,控股股东就是在公司占有股份权重最大的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
如果控股股东具有不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行为,公司能起诉控股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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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这中间并没有规定,表决通过必须根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只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因此,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过少,导致只持有总表决权中的极少一部分表决权的股东提出的议案得到通过,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其他大多数股东都放弃的意思表示,只要股份没有转移,股东的表决权与投票权是不能被剥夺,在信托、委托甚至在被冻结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施权利,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
可以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对于该股东除名决议,该未出资股东不具有表决权,即便该股东系控股股东。
一、提名不同 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二、持有股份不同 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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