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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减刑,拘役四个月,刑期太短,是否积极悔罪忏悔需要看长期表现,而且即使满足减刑条件,减刑还未批准犯罪分子就已释放。《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四个月,不是四个月以后就实行拘役,而是缓刑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遵守缓刑的有关规定,就不用在牢里度过4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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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纠正一点,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应该是羁押在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其次,如果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4个月,被判刑8个月的,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余刑不满三个月的,则或者留在看守所服刑;如果超过三个月的,则应该送到监狱服刑。如果属于未成年犯的,则不管刑期多少,都应当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拘留三个月,程序已经违法了,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7天。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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