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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的流程是:登报声明作废;提交申请材料;补领证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
1、如果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是先去做登报说明,所谓登报说明就是说你去找家报刊,登报你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就可以了。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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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办,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三、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四、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五、遗失执照正本,交回执照副本;遗失执照副本的,交回执照正本;六、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确实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
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省份;进行用户信息登录,输入密码;进入系统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添加,选择遗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两者皆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公示,即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公示;公示后将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出来,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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