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相关单位通报其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开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一般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来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没有正当理由但是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如果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对其财产进行执行,一般是债权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后,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不会坐牢的,但会在消费方面被加以限制;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则会被判刑处罚。《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2,031人已浏览
2,4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