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A车全责,应为没有让右边的车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拐弯让直行,十字路口让右侧车先行,辅道让主干道车辆先行
在没有信号灯管理的十字路口,有两套基本的让行原则——右侧让行原则和支路让行原则。所谓“右侧让行原则”,是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管理的路口时,要保证自己右边方向驶来的车辆先行,例如南向北方向行驶车辆,要让东向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先行。而“支路让行原则”,则适用于一条主干道和一条支小道路交汇的情况下,支路上的车辆必须保证主干道车辆先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1,522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