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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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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是可以进行租赁,转让或者转包的形式进行获利,承包的一方在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也要与受让方签订合法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才可以进一步保护好双方的权利,在书写合同时也有许多要着重表明的地方,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篇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书写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土让字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地块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 址:住 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七、其他约定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村委会:(章)签订地点: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就是一份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以上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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