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的,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代收,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其住处或者单位,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直接送达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代为送达,也可以邮寄、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的,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被处罚人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力;则在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力,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