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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因此,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种方法:协商解除 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方法: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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