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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调解的意义在于快速解决纠纷,赔偿数额需要双方都能接受,令伤者尽早得到赔偿。因为不清楚你的伤情到底有多严重,是否构成...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必须先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是就事故损害赔偿具体事宜的争议,交警没有强行调解的权力,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并请求交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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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与判决有何不同 (1)调解是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主持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都有一些让步和妥协,并不一定完全参照法律的规定。判决则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2)调解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身判决只能在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二)调解与判决应当如何正确选择 (1)赔偿是否达到自己的预期,尤其是在产生后续治疗的情况下,由于大多数法院在实践中对后续治疗费的处理采取实际发生的原则。在此种情况下,若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次性解决,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适用调解,避免再次诉累。 (2)执行问题。选择调解或判决,还可以考虑的因素:调解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原告作出一定让步,减少部分赔偿;如果案件涉及对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为了便于在判决之后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应慎重选择调解结案。
法院调解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民事争议事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基础的案件,法院不经调解而作出判决。在执行程序中也不适用法院调解,因人民法院的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能变更裁判所确定的内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由委员一人或数人进行;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的各方调解组织共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一)调解与判决有何不同(1)调解是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主持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可能都有一些让步和妥协,并不一定完全参照法律的规定。判决则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是有法律依据的。(2)调解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身判决只能在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的情况下才能生效。(二)调解与判决应当如何正确选择(1)赔偿是否达到自己的预期,尤其是在产生后续治疗的情况下,由于大多数法院在实践中对后续治疗费的处理采取实际发生的原则。在此种情况下,若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次性解决,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适用调解,避免再次诉累。(2)执行问题。选择调解或判决,还可以考虑的因素:调解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原告作出一定让步,减少部分赔偿;如果案件涉及对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为了便于在判决之后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应慎重选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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